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D2018080322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石峰区杨梅塘小学对面湘氮一号生活区26栋一楼养殖多种动物造成生活区污染。

责任单位:石峰区城管局 响石岭街道

整改目标:处置养殖动物,不得影响周边住户生活

完成情况:1、针对本次投诉,85日上午,区联合执法组上门对投诉人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与投诉人当面沟通。经查实,被投诉人已在其购买的房屋内饲养狗、猫、蛇等动物多年,由此产生的异味、污水、噪音等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居住,并多次被投诉。

2、经查明,由于被投诉人因发生车祸目前在医院住院治疗无人在家,区联合执法组决定安排响石岭街道、新建村社区迅速联络被投诉人告知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其马上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处置,做到宣传教育、解释说明到位。目前,被举报人家中养殖的动物已处置完毕,不再对周边住户生活造成影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1012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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