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D2018080319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石峰区荷花水泥厂租给一家石料厂,废气、噪声扰民。投诉人曾受到企业方威胁。

责任单位: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定期展开回头看,防止企业死灰复燃

完成情况:投诉的石峰区荷花水泥厂是清水塘核心工业区的关闭搬迁企业之一,企业于2014年底就停止水泥生产,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收储工作,企业已经签订了土地收储协议。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全面调查,未发现投诉中所说的石料厂,但该厂原有洗沙生产线,2018720日区建管委、环保分局和治违大队三部门联合下文关闭荷花水泥厂的洗砂生产线,727日该厂自行拆除了电机和运输线,检查时未发现有任何生产迹象,未发现废气、噪声排放。

因为没有投诉人信息,所以无法查证投诉人是否受到企业方威胁石峰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厂不得恢复生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1012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