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润磊科技有限公司 铁路电力机车、城轨车辆零部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01 【字体大小:


株洲润磊科技有限公司

铁路电力机车、城轨车辆零部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润磊科技有限公司铁路电力机车、城轨车辆零部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铁路电力机车、城轨车辆零部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轨道交通(科技)城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8号栋

建设单位

株洲润磊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项目概况

株洲润磊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轨道交通(科技)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内购置标准厂房8号栋,建设铁路机车及城轨车辆零部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为中车集团电力机车、城轨车辆制造提供配套的零部件加工。

购置厂房地理坐标:北纬113°124´20",东经27°88´58"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房北面临中车大道,东面、南面、西面与轨道交通城标准厂房园区其他厂房相邻;厂房北向260- 500m、西向280- 450m  西北向400- 500m  为株洲石峰区井龙办事处郭家塘村村民住宅所在地。

购置厂房占地面积1603.78m2,建筑面积:2388.3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布局机械加工工艺,安装主要工艺设备56台(套),配套建设水刀切割工艺循环用水沉淀池、焊接烟尘净化器、打磨除尘器和噪声防治等环保设施,员工食宿依托园区配套设施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有铝合金型材、铝合金板材、细砂(金刚砂)、焊材(焊丝)氩气等,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

目达产后,生产地铁、城轨车辆顶盖部件:1万件/a、地铁、城轨车辆底架部件1万件/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生产工艺过程激光切割、氩弧焊产生烟尘,打磨焊缝产生粉尘。

激光切割机配套滤芯除尘器,切割工位被机床罩壳全封闭,尘可100%被收集进入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效率:95%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烟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焊接工位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90%,净化效率:95%同时加强厂房工业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烟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氩弧焊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在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排风管连接布袋除尘器,可收集90%粉尘进入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净化效率:95%。经除尘器处理后,打磨粉尘排放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营运期废水污染源有水刀切割机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水刀切割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入轨道交通(科技)城产业园污水管网再由中车大道污水管网,进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由白石港流入湘江,本项目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湘江水环境影响很小。

3 固废

项目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水沉淀池清理产生的废砂、激光切割机除尘灰、打磨除尘灰、机械加工产生废边角料、工艺设备产生废机油、员工活垃圾。

沉淀池废砂送砖瓦厂制砖;激光切割机废虑芯、打磨除尘灰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公司填埋处置;机械加工边角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控制要求,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噪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来自切割下料、机械加工等工艺设备,噪声值:70-80dBA,拟对设备安装基础做减振处理,有效降低噪声源强;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建筑内,厂房240cm墙体土建结构,墙体隔声量大于25dB(A),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房墙外1m处的贡献值叠加后小于65 dB(A)噪声再随距离进一步衰减,对园区厂界噪声贡献较小,园区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距郭家塘村居民点最近距离260m,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基本不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