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船舶自动化与智能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23 【字体大小:

船舶自动化与智能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船舶自动化与智能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船舶自动化与智能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田心梨子坡变电所正东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附近)

建设单位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满足中车船舶自动化与智能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室建设总体目标要求,体现国际化高标准试验室水平,提供可服务于国内外船舶行业的检测试验平台,新建110MW试验能力低压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平台、140MW试验能力中压电力推进系统试验平台、1个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关键部件测试平台、1套船舶自动化系统仿真试验平台(含1个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仿真试验平台、1个船舶自动化系统半实物仿真试验平台、1个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大数据及远程运维研究试验平台和1套试验信息可视化系统)以及试验电源及配套系统。

本项目征地面积15822.08m2,总建筑面积14150m2,主要包括系统试验厂房11400 m2,部件试验厂房2576m210KV配电站120m2,水泵房54m2。员工食堂、宿舍依托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1、废水:项目不含生产性内容,试验、测试全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工序,试验项目中无产生废气环节,主要废气来源于汽车尾气。本项目设有地上停车场,各种类型汽车出入停车场怠速和慢速行驶时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THC,属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振动:本项目噪声产生于电机、冷却塔、水泵、油泵、变压器、空压机等,经采取针对性的降噪、减振措施后,经预测计算,拟建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四周振动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混合区标准限值,昼间≤75dB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厂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试验厂房辅助用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项目需测试产品拆卸、包装、发运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危险固废试验厂房辅助用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