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家美建材商行瓷砖仓储及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30 【字体大小:

株洲市石峰区家美建材商行瓷砖仓储及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石峰区家美建材商行瓷砖仓储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瓷砖仓储及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先锋社区响田东路南面

建设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家美建材商行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石峰区家美建材商行投资13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先锋社区响田东路南面租用闲置厂房,建设瓷砖仓储及加工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瓷砖仓储及销售,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少量加工,加工量约占储存量一成。瓷砖年储存量6263.6t/a,加工瓷砖产品625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主要环境影响在营运期,项目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切割及磨边过程产生的粉尘。由于切割及磨边均采用湿法加工,加工过程在水环境中进行,绝大部分粉尘均随废水进入沉淀池,仅极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进入空气中。采取加强通风、操作工佩戴口罩等措施,预计厂界颗粒物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及车间内操作工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瓷砖加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瓷砖加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切割机、磨边机等,噪声源强约7080dB(A)。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均布置在具有隔声效果的车间内,厂区夜间10:00~次日6:00禁止生产。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边角废料、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边角废料、沉淀池污泥定期出售,其中沉淀池污泥要求每月清理一次,并采用不漏水的专用容器储存。员工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