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02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 |
建设单位 |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地区,总用地面积约159940m2 ,在项目区域北侧建设一个稳定化处理厂;异位稳定化处理土壤约3.58万m3和渠道及水塘底泥约4万m3(含水率94%),达标处理后安全填埋于场地东南侧;原位稳定化处理土壤约3.1万m3;对超标渠道及水塘水约10.54万m3处理达标后外排;对治理完成的区域进行覆土。对项目区域南侧铁路的东西两段共计长度580m铁路基础8米内污染土壤,面积约为4640m2;项目区高压铁塔、通讯塔座基础10m范围内,高低压杆线基础2m范围内污染土壤,面积约为1820m2;项目区西南侧民房及公用道路基础内污染土壤,面积约为:950m2;治理工艺由异位填埋变更为原位阻隔。,项目位于白石港主渠北侧,白石港田心支渠的西侧,人民北路京广线东侧。其北侧为株洲市安特锑业化工有限公司和竹木仓库。项目范围内包含污染土壤、水塘及污染渠道等。项目总投资2996.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当地,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渠道及水塘治理后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少量重金属,固化厂内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渠道、水塘废水经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合格后外排,对白石港及株洲二、三水厂的影响较小。项目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废水对湘江及株洲市二、三水厂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底泥清挖过程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在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清表、稳定化/固化后土壤和底泥以及施工废料、垃圾。清表产生的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稳定化/固化后土壤运输至安全填埋区进行安全填埋。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