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石峰区清霞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2 【字体大小: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石峰区清霞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石峰区清霞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峰区清霞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投资1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改造。本项目为原地技改,本次改造拆除原单层油罐,在站区车行道下新建2台FF型双层油罐,分别存储0#、95#油品,其中0#油罐30m³,95#油罐25m³,利旧安装3台单枪自吸泵加油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废,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废气: 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使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密封式回收;加强场区通风

废水: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