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5 【字体大小:

先锋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先锋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先锋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内,南起建设北路,北至响田东路南辅道

建设单位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1779.98m2,整体线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建设北路,北至响田东路南辅道,道路全长576.29m(起止桩号K0+009.688~K0+585.982),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路幅宽度由现有道路的7m 拓宽至20m,道路右侧路幅沿现有路幅设置,道路仅向左侧拓宽。车道由双向2车道拓宽成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由城市支路提级至城市次干路。对原有沥青及水泥砼路面进行拆除,作为项目道路的填方。对原有地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电讯管线、给水管线、电力路灯管线等地下管线进行拆除重建(地下管线的拆除重建的具体实施由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原有道路两侧无绿化工程,本项目新建绿化景观工程;对原有道路两侧的路灯进行拆除重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废气: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大风天气不施工;运土车辆盖上蓬布;施工场地洒水;道路两侧设置围挡;设置洗车台。废水: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加强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住户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噪声:通过加强设备、车辆维护和限制施工时间,可降低和控制施工机械及交通噪声对道路沿途声环境的影响。生态:(1)土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2)雨季施工时加强临时排水措施的管理,既可防止雨水冲毁路基,又可减少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保:1、废水:地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排入湘江。2、废气:道路两侧设置绿化3、噪声:通过对路段限制车速、禁鸣及对道路进行及时维护、加强绿化,可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生态: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复垦,恢复其原有植被,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工程建设,通过以上生态补偿措施,将增加道路沿线绿化面积,将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