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18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石峰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
工作总结
在株洲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石峰区政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圆满的完成了区域内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小组,系统性贯彻实施
年初,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文件精神,石峰区政府制定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街道、区直机关和市直驻区有关单位,且进行网站公示。同时,成立了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副组长,石峰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石峰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小组"来具体贯彻实施。
二、全面摸底,严格分类,针对性清理整治
通过各有关单位对全区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共查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64家,其中整顿规范类18家,淘汰关闭类3家,完善备案类43家。按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类处理办法,石峰区对于区域内的64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1、整顿规范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18家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且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2、淘汰关闭类:对区域内环境安全隐患较大的、高污染、高能耗且通过治理无法达标的涉及"十小"的3家企业实施了关闭处理。3、完善备案类:对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未经环评审批或验收的项目,特别是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工业项目限批及"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两区三园地区"的涉及43家企业,通过各中队的努力,在期限内完善了环保设施、进行了监测、降低了环境污染隐患且污染物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最后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的同意统一进行了备案和进行政府网站公示。
三、明确责任,严控时间节点,高效完成目标
将石峰环保分局分为四个中队,分管副局长为责任领导,中队长及队员为责任人,将64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在今年12月份之前全面完成。并明确时间节点,6月份完成整治50%,11月20日全面完成。目前为止,石峰区64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四、石峰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问题
201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启动"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明确了清水塘37家企业今年要进行搬迁改造,清水塘地区所有的工业类项目均停止环保审批。石峰区排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总数64家,其中"清水塘老工业区"企业43家,所占比例为67%,石峰区政府对其中手续不完全的企业已实施完善备案管理,向政府网站公示,过渡期限为2018年12月,届时搬迁改造是否会涉及到行政赔偿。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