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0 【字体大小:

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石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2016年石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016年石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

建设地点

石峰区大冲村、长石村、九郎山村、白马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总投资539.75万元在石峰区进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大冲村秋瑾故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长石村青竹生态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九郎山村垃圾中转站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白马村垃圾中转站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项目以及九郎山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空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场地的清理、平整和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种燃油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污染,通过洒水抑尘等环保措施,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水质和普通生活污水相近,由于施工现场位于城市绿心区,周围菜地较多。经旱厕收集后,由当地居民拖运至菜地做农肥。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由于施工规模较小,施工现场修建小型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后回用,对当地的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由于本项目处于城市绿心区,施工现场距离距离居民区有一定距离,城市绿心区周边多山地和树木,经隔声和绿化植物降噪后,施工期噪声值对最近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不大。施工期噪声会随着工程建成施工期而结束。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道路修建时产生的弃土方和建筑垃圾,所有的建筑垃圾全部再利用,施工期应做到工程弃土及时回填,农村固废治理工程治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公建配套设施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在经过减振、消声以及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排放标准限值。

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运输路径设计合理,营运期大气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只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做好废物处置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