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春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保温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2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春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保温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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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型保温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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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市春升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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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大华村赶子坳组老320国道西面山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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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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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租赁株洲基雄工贸有限公司厂房3000m2,购置主要设备38台,建设年产3万m3聚苯乙烯挤塑式保温板生产线和年产2000吨干混保温砂浆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办公生活等公用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除尘等环保设施。项目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已于2014年6月建成投运,本次环评属补办环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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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生产冷却水全部闭路循环回用,员工粪便污水由附近村民用作菜地和农田肥料,其它生活污水用于厂址周边林地灌溉。无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聚苯乙烯挤塑式保温板生产线单螺杆挤出机塑化废气、上料斗粉尘和破碎机粉尘,干混保温砂浆生产线储料仓顶呼吸孔粉尘、物料输送无组织排放粉尘等,但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通过选用低噪设>,对高噪设备基础进行减振,优化设备布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没有发生噪声扰民问题。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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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