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兆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机车配件和风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11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兆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机车配件和风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机车配件和风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株洲市兆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2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租赁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奥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株洲市轨道科技城A5-6区(奥博科技公司院内)闲置生产厂房总面积6000m2,其中钢结构标准厂房2栋面积4450m2,购置主要生产设备73台,给排水、供配电、员工食堂等依托出租单位。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本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建成投运,本次环评属补办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废水来源包括车间清洁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经三级隔油槽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员工生活污水和经隔油处理后的车间清洁废水一并进入出租单位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出租单位排水系统,然后汇入南面博雅路轨道科技城市政污水管网,送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后排入湘江。由于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湘江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焊接烟气和打磨废气,建设单位采用屋顶自然抽风方式加强厂房的室内通风,烟(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生产作业岗位和室外环境空气没有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同时,本建设项目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基础进行减振,优化设备布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运行以来没有发生噪声扰民问题。固体废物主要是金属材料边角废料、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抹布手套和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