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石峰区智汇路(石峰大道西辅道至容昌金属包装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26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石峰区智汇路(石峰大道西辅道至容昌金属包装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石峰区智汇路(石峰大道西辅道至容昌金属包装厂)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丁山社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353.7万元。工程占地面积6724.69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照明、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与铁路相交道口工程。其中道路工程范围南起石峰大道西辅道,北至容昌金属包装厂,全长269m。本道路按株洲市城市支路设计,设计车速为20km/h,路线全长269m,红线宽18m,一幅路形式,具体分幅为:车行道宽11.0m,机非共板,两侧人行道宽2×3.5m。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不设服务区和集中停车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区内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不排入水体

固体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

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土方不要随意堆放;堆料场、废弃物的堆放区等临时占地部分,要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如无法避免,工程完工后要及时进行平整。

社会影响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需拆除低压线杆4根,高压线杆4根,通信杆8根,但不会中断使用,会对区域居民生活带来短期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拆改移动工前,需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前告知受影响区域内单位及居民,再进行施工。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