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海化工有限公司氨水制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7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氨水制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氨水制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白马垄白马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中海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株洲市中海化工有限公司投资580万元建设,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白马垄白马村内,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建成后氨水库房占地面积为468m2、液氨库房占地面积为189.60m2本扩建不利用现有工程的储罐,新增6氨水储罐(45m3)、2个氨水尾气吸收罐(155m3145m3)、3个液氨储罐(218m3130m3)、2个水罐(250m3)及其附属构筑物,厂内新增一条氨水制备生产线。项目年产20%氨水9.97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本项目已经投产,施工期影响已经不存在,故不对施工期的污染源进行分析。

营运期:建设项目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托运至菜地用作农肥,氨水制备生产线中循环冷却水全部回到循环水池,不外排,设备检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排入氨水尾气吸收罐,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液氨在卸装和充装过程中,有氨气产生,其次氨水储罐因昼夜温差等因素会导致少量氨气从氨水释放出来,氨水储罐顶部氨气排空管道与氨水尾气吸收储罐相联接,释放出来e氨气用软化水吸收,并排入尾气吸收罐中,最终进入氨水贮罐,尾气中氨气吸收率达99%以上,未被吸收的氨气无组织排放,氨气挥发量少,能很快的稀释在空气中,不会对周围的大气造成不良影响。产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树脂交由生产厂家噪声处理氨水泵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加装减震装置等措施。

本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营运过程中出现的液氨和氨水泄漏因此而造成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本项目工程设计上对风险防范考虑较为周全,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防护措施只要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能有效降低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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