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方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轨道科技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3-1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轨道科技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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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轨道科技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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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轨道科技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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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方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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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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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株洲方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株洲市石峰区轨道科技城投资27683.57万元建设轨道科技城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85684.26m2,主要包括5栋4F标准厂房,6栋2-4F标准厂房,1栋23F倒班房及其及4F附属配套用房,道路、广场、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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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和设置挡风栅栏等,有效控制扬尘。 2、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水,建立沉砂池和隔油池,让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营运期:1、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低于2mg/ N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 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废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职工食堂产生的潲水等餐厨垃圾届时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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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