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温暖企业行动]惠企案例——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来源:区科工信局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03 【字体大小:

  【政策干货】对截止2019 年12月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且2019年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对参保职工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企业职工总数的20%。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政策依据】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人社发〔2020〕11号)
  【案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2019年失业保险应缴金额为799.73万元。石峰区落实温暖企业行动工作要求,区人社局根据稳岗返还政策,主动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预计返还该企业399.86万元,惠及企业职工7304人。
  详情可拨打石峰区人社局电话22232647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