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株洲市石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5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精神,株洲市石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符合条件的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明细附后)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时间七天(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监督电话:0731-22629848(石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0731-22629835(石峰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0731-22629671(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附件:2021年度株洲市石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第二批)



株洲市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