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IGBT三期)110kV专变外线建设工程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0 【字体大小:

关于对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IGBT三期)110kV专变外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片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IGBT三期)110kV专变外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株高田函〔2024〕9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为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为加快推动中车株洲所基地建设项目,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会议纪要》(株会纪〔2024〕12号)、《区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及区财政局资金来源审核意见》文件与相关会议精神,同意按计划实施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IGBT三期)110kV专变外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9-430204-04-01-945732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菖塘—IGBT专变新建线路:联诚路、报亭北路、中车大道、迎宾大道、云霞大道、官典路;白马垄—IGBT专变新建线路:联诚路、报亭北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0kV线路8.5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5.9公里,电缆线路路径长2.6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IGBT三期)110kV专变外线

四、项目业主(法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片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9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4.00万元,预备费9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请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办发〔202117号)、《株洲市石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石政发〔2023〕8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并履行审批程序。

六、本项目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代建制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实施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