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绿色环保新材料项目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石峰区绿色环保新材料项目备案证明
株洲市石峰区绿色环保新材料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2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 2310-430200-04-01-225791,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株洲宏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绿色环保新材料项目。
3、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株洲市石峰区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项目拟用地 70亩,约合 46620 ㎡,其中生产厂区和仓储区为轻钢结构总占地面积为 20500㎡,耐火等级二级;生产厂区建设炉渣分拣生产线:长 150 米,宽 70 米,高 15 米占地面积 10500㎡;原料仓储区为轻钢结构占地约5000㎡;成品仓储区为轻钢结构占地约5000㎡;综合办公楼,职工餐厅及娱乐区,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产品展示中心、教培中心等办公区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为12000㎡,建设面积为6000㎡。绿化面积为1200㎡,研发中心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实验室,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炉渣进行再研发。
5、项目总投资额:12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6、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水务、节能、供电等相关手续,按规定做好相关行业准入及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做到项目建设“三同时”,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并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备案内容若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7、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以上信息由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