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岭公园二期新建项目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6 【字体大小:

关于对金盆岭公园二期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

 

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盆岭公园二期新建项目新建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更加健康、舒适、优雅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株洲,根据株创园办发〔2022〕1号、株政函〔202215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作为项目业主,按照计划实施金盆岭公园二期新建项目

    项目:2206-430204-04-01-414232。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金盆岭公园二期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 ㎡,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

    四、项目建设单位: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4.1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79万元,预备费为2.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请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石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石办发〔2020〕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并履行审批程序。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暂定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