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株洲市绿心绿道1号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28 【字体大小:

 

株石发改审〔201971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株洲市绿心绿道1号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株洲绿色九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株洲市绿心绿道1号线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九郎字〔20191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石峰区政府投资公司投资项目指导性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株石政办发〔20192号)的要求,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株洲市绿心绿道1号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9-430204-78-01-017893

二、该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九郎山,本项目为株洲市绿心绿道1号线工程的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2127平方米,总长约2.38km,宽4m,为城市道路型绿道主要建设内容是:绿道路面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99.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83.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2.17万元,预备费3.84万元。资金来源为湖南省专项资金,不足资金由业主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须依规办理。

六、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批复内容和批复标准。

请接文后,加快开展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依法办理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手续,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按照《石峰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石政发〔20166号)和《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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