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雪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的批复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30 【字体大小:

株石发改招〔20197

 

关于核准雪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的批复

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雪峰学校新建工程设计招标事项的请示》(株清置业【20192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有关招标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雪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303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30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04万元、预备费1417万元、建设期利息7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设教室、教学办公室、多功能厅、教职工与学生食堂等各类用房,区内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垃圾站、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以及教学办公设施设备、生活设施设备等采购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930.53 m2,其中:1#5F教学楼建筑面积约2862.9 m22#6F教学楼建筑面积约2787.9 m23#6F教学楼(含1F多功能厅)建筑面积约7196.7 m2、食堂建筑面积约3835.1 m2、屋顶楼梯间建筑面积约200 m2、门卫建筑面积约47.93 m2

雪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规定,区发改局负责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2018】第16号)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设计达到规模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3、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雪峰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设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59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