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石化湖南分公司815油库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的批复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5 【字体大小:

 

 

株石发改审〔20193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中石化湖南分公司815油库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的批复

株洲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中国石化湖南分公司815油库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循资〔2018〕7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对《关于申请启动中国石化湖南分公司815油库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株循资〔2018〕71号)的批示意见,经研究报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原则同意你单位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中石化湖南分公司815油库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峰区清水塘石门冲长石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改造工程、排水改造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等。项目涉及1个小区,改造建筑17栋、涉及居民户数238户,。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6.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3万元,预备费8.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概算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程序须依规办理。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防洪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以本批复为最高上限值,最终控制价以财政审定的预算价为依据并按预算价组织招投标,征地拆迁费用及报批费以国土、房产征拆办依法认定的价格为准。要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4日

 

 

 

 

 

 

 

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