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晖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联城路79号
0731-28439709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服务经济发展。统筹落实社区(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村)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协助做好企业信息采集、项目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基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科学设置管理网格,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五)依法组织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指导基层治理。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功能,组织居(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治理。动员和支持各类驻辖区单位、居(村)民、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村)发展服务。
(七)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八)做好国防动员。开展国防教育,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其他:财政办公室。
此外,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由街道党政领导分管。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生态事务中心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