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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一)贯彻执行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工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依法承担英雄烈士设施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开展全区退役军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