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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机构信息

(一)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

(六)指导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德育、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价工作,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八)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全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指导和管理全区学校的教育装备、研学旅行、食品安全、应急保卫和稳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三)组织对教师资格认定、校车审批和民办教育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人事政工股、监察室、阳光服务中心);

(二)基础教育股;

(三)教育督导室;

(四)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股(综治安全股)。

(五)教育执法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区教育教学研究指导中心;

(二)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区教育实践活动中心;

(四)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