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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亮剑,跨省执行——石峰区法院奔赴云南,为企业追回货款100万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06-07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字体[ ]

 “被执行人这么多案子,石峰区法院还是帮我们追回了货款,多亏了法官的责任心,解决了我们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大问题。”近日,申请执行人株洲某环保有限公司将一面“优化营商环境再建新功 服务中小企业彰显本色”锦旗送到了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对法院跨省为其追回货款100万元表示感谢。

20203月,株洲某环保有限公司(下称环保公司)与云南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矿业公司)签订一份《尾气处理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环保公司履行了安装义务,但矿业公司却拖欠货款及安装费共计100万元未付。环保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矿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安装费共计100万元。


判决生效后,矿业公司未按判决履行,环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矿业公司仍然以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而环保公司却因货款收不回来,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在得知矿业公司在云南大理有生产设备后,执行法官立即研判,制定执行方案。20234月,执行法官奔赴1800公里外的矿业公司厂房所在地,调查了矿业公司在当地的财产情况。原来,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在当地法院有50多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子均未执行完毕,负债已达数千万元。经请示领导,执行法官对矿业公司厂房设备进行了强制查封,并对矿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负责人表示想引进新的投资人重新生产,希望法官能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执行法官遂赶往当地法院执行局,了解矿业公司在当地法院案件的情况,并就矿业公司引进新的投资人的事宜与当地法院进行了沟通。经过两天协调,各方当事人达成初步意向,同意矿业公司引进新的投资人。


20236月,在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下,矿业公司新的投资人就位,与环保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支付了款项,执行法官也解除了对矿业公司设备的查封,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