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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22 来源:区发改局 作者:石峰区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区人民政府出台了《石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国、省、市层面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持续构建严格规范的政府投资管理体系,有力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效降低政府投资成本,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健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控,结合最新政策和要求,经我区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起草出台《石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编制主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3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22〕8号)、《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株委审〔2021〕1号)、《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面贯彻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22〕8号)文件制度精神,在8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我区政府投资管理体系。《办法》共包括11章56条,在明确了政府投资范围、使用领域和原则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进行了说明,强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储备;《办法》规定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要求,细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在审批、实施、招投标、预结算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范围及职责,强调将对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各参与部门和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重要意义
一是充分贯彻上级要求。《办法》在起草过程中,突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最新要求,突出当前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二是着力推动项目管理。重点将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招投标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践在文件中予以明确;三是有效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我区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盲点等问题进行明确,将主要职能部门权责进行明确,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衔接等。